- 发布时间:2014-06-26 点击次数:
已经施行8年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修订工作正式完成。
5月27日,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化信息网公布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公告:“现批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0378-2014,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原《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同时废止。”
据悉,《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自2011年9月开始修编,2013年3月送审报批,至今历时两年半,这个用来衡量国内建筑绿色化的标尺才获得又一次“校准”,也标志着中国的绿色建筑开始进入2.0时代。
另外最突出的一点就是从条数计数法判定级别,改为分数计数法判定级别,突出权重意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会朝着更加量化、客观和科学的方向发展。
针对从定性到定量的具体要求,业内一位专家举例,比如在节能指标中针对玻璃幕墙方面,现行指标对玻璃幕墙的开启面积有定性要求:“建筑玻璃幕墙具有可开启部分或设有通风换气装置”。新国标(报批稿)则对玻璃幕墙的开启面积有定量要求:不小于5%但小于10%,得3分;不小于10%但小于15%,得7分;不小于15%,得10分。他指出,未来建筑在申报绿色建筑项目时要注意,可以减少玻璃幕墙的设计,若建筑立面采用玻璃幕墙,则要考虑开启面积。
标准编制组对之前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17个住宅项目按照新国标重新评估,结果发现,其中10个住宅绿色建筑由原来的三星级变为二星级,4个由原来二星级变为一星级,只有3个还是原来的星级。